李少平: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制遏制案件“井喷”
2011-03-11 09:59:35
     中国法院网讯  在全国法院系统收案数量普遍呈增长态势下,天津的诉讼案件不升反降。去年,天津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0581件,审(执)结173808件(含旧存),诉讼标的总额308.8亿元。收案同比下降了3.59%。今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在接受本网访谈时解释了其中的“奥妙”。

  李少平介绍,天津法院案件数量也曾出现过“井喷”式爆发阶段。2008年以前,天津三级法院收案在14万件左右,2008年一下跃升到18万多件,案多人少的压力非常明显。解决这个问题显然不能单靠增加人员编制来实现,要靠内部挖潜,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上做文章。基于这种思考,从2008年开始,天津法院着重健全与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机制,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行案件全员、全程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监管、质量监督、绩效考核为一体的审判管理新机制。

  李少平说,通过建立前两项机制,他们将2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通过推行案件全员、全程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由原来不足30%,达到现如今的59.21%,刑事自诉案件调撤率达到76.71%,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到43.54%。通过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8.07%,同比上升0.27%,二审发回改判下降了0.29%。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有效遏制了案件数呈“井喷”爆发的势头,去年出现了下降趋势。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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