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平:重视司法机制建设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2011-03-11 11:02:12
     中国法院网讯  今年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了整整一个章节的篇幅向代表报告天津法院在机制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今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在接受本网访谈时透露了天津法院为何在过去一年里如此重视机制建设。

  李少平说,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宪法和法律对于司法机关的一项基本要求,更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关注度与日俱增。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相比,当前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机制、司法方式、司法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方面。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发展,中央做出了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出台了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从宏观上指明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作为高级人民法院,需要在深刻理解宏观司法改革政策的前提下,从创新和完善司法的工作机制这一中观层面入手,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能力、司法权威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平台、弥补制度漏洞、细化制度标准、加强机制衔接,不断解决影响公正廉洁司法的机制性障碍,让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公正廉洁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

  “天津法院重视机制建设不是从去年开始的”,李少平说。

  李少平介绍,2008年本届天津高院党组组建以后,他们就以强化自身机制创新,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抓手,从创建诉讼服务平台、强化审判管理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机制等方面做了一些积极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在化解涉诉信访和提升案件质效方面效果特别明显。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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