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肾“哥们”替投案 涉嫌包庇双双认罪
2011-12-09 14:34:21
     中国法院网讯 (樊少武 裴冀鹏)  林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因怕坐牢丢了工作就找来因疾病而换过肾脏的朋友朱某顶罪,朱某答应为其顶罪,却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作笔录时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救治。近日,被告人林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朱某因涉嫌犯包庇罪被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诉称被告林某于2011年4月2日驾驶小客车由北向南行至北京市怀柔区京加路外移先五十公里八百米处,与同方向行驶的齐某驾驶的小型轮式拖拉机发生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队认定:被告人林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齐某承担次要责任。当日,被告人朱某在明知被告人林某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逃逸的情况下,为其作假证明,到公安机关谎称此事故系其所为,为被告人林某掩盖交通肇事的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因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无视国法,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应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林某对公诉罪名及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自己是初犯和偶犯、具有自首情节、被害人承担次要责任,且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为更好地维护家庭稳定,希望使用缓刑;被告人朱某对罪名及事实也无异议,表示自己系初犯,且身患重大疾病,希望适用缓刑。

  此案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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