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全国人大代表充分肯定法院工作
2012-02-10 14:29: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吴晓良
  • 汇报会现场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在汇报会上
  2月7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在青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两院”工作汇报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介绍了2011年全省法院基本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马福海及部分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在青人大代表一致认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面对复杂的司法环境,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青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指出,组织视察活动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职权,是代表在闭会期间联系人民群众,履行代表职责的一种具体形式,对于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青海高级法院高度重视这次视察活动,精心准备,充分体现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听取汇报后,充分感受到省法院一年来在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即将召开的全国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时,更好地审议人代会报告,提出自己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履行好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代表职责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马福海认为,过去一年里,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坚强领导下,法院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为青海的改革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二是不断提升两院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各项工作突出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原则;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地强化队伍建设。

  董开军对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在青全国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代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省高级法院将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认真梳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全省“四个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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