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学艺“开锁” 行窃“空巢”获刑
2012-03-19 16:15: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许昌频道 | 作者:韩志华 李锐
  通过网络自学开锁技术,流窜于居民区,利用上班时间行窃“空巢”住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现年27岁的邓某系河南省平顶山市人,因沉迷于网络游戏,中学辍学在家,父母对其也是无可奈何。偶尔,邓某发现网上有很多传授开锁技术的教程,有文字,有视频,有演示,甚至还有技术交流的专业论坛。邓某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学技术!

  经过多番琢磨,邓某不仅熟练掌握了开锁技术,时间也大大缩短。通常打开一扇“一”字型或 “十”字型锁芯的防盗门,只需要一分钟。同时,为了提高作案成功率,邓某还细心地制定了作案时间,一般选择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以及下午2点至5点进行,“空巢”的概率大,不引人注意,容易得手。

  2011年3月17日,手法娴熟的邓某打算一试身手,遂打电话邀请同伴杨某负责望风,赃款平分。杨某欣然前往。第二天上午10时许,两人携带开锁工具,来到禹州市一小区,假装敲门找人,无人应声则锁定作案目标。就这样,邓某顺利进入一户居民家中,窃取现金三千余元,迅速逃离现场。两人伙分后挥霍一空。

  初试身手即尝到了甜头,似乎一切都风平浪静,紧张了一阵后邓某的胆子也大了起来。2011年4月,邓某先后两次入室盗窃。茅台酒、五粮液、现金……尽收囊中。

  后经鉴定,邓某所窃财物共计价值11490元。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当庭表示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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