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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法院“四个结合”开展“司法走转改”
2012-03-21 16:27: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邱何娟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司法走转改”精神,创新开展此项活动,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 在结合中求特色,在结合中推进工作。

            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

  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深入企业、深入城乡、社区,以司法服务促社会发展。近期中院许先丛院长先后深入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等国有企业以及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全市法院共走访企业270家,走访乡镇村333个,走访群众数1778人次。

           与清理信访积案结合起来

  福州中院领导和各部门结合“司法走转改”活动落实涉诉信访包案责任,带案下访,对所包案件做到“三见、四清”,集中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法院共带案下访678次,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数337件。

            与做好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推进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广快速立案、网上立案、巡回审判、驻点服务等司法为民措施,全市42个人民法庭深入130个巡回审判点审判案件403件,方便边远地区群众诉讼。鼓楼开展“集中执行农民工欠薪案件”专项活动,长乐法院每个党支部在社区、乡村、工业园区等设立党员法官法律服务站,连江法院开通中小微企业立案“快捷通道”,台江法院在交通巡回法庭、房地产庭、金融巡回法庭现场集中解决纠纷14起。

            与学习先进典型结合起来

  福州中院将司法走转改与学习弘扬雷锋精神、詹红荔精神相结合,以“综治宣传月”、“学雷锋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全市法院组织干警、青年志愿者开展送法进社区、街道、工地、学校、乡村活动,走访帮扶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群众,为慈善机构捐款捐物。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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