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
2012-03-30 13:31: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一中宣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市银行业协会经协商,对在该院辖区深入推进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助推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建设达成共识。

  双方紧紧围绕助推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建设主题,大力探索涉及民生小额贷款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并在银行统一设立协助执行窗口基础上,探索法院与试点银行网上传送查询、冻结、扣划业务。力争实现2011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及金融债权案件基本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到有效化解;防止新的执行积案发生;法治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清理四类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涉及民生的微型企业贷款,“三农”融资贷款,公租房、老百姓首套房或者改善性住房的按揭贷款等案件;2011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中止、暂缓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依法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

  重庆一中院将进一步推进执行专家咨询制度,聘请金融、证券、审计、房地产等方面专家,充实智囊内涵,化解执行难题。创新委托调查机制,委托金融机构代为采取“四查”措施,提高案件公众参与程度及社会化水平,实现“阳光执行”。充分运用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介,定期在网站上专栏集中曝光“老赖黑名单”,着力营造“以诚信守法为荣、以抗拒执行为耻”舆论环境,形成对“老赖”的威慑力。加快推动“织网工程”,出台《关于重庆市银行业统一办理司法协助的暂行办法》,与银行业协会协商,在各商业银行分行建立统一查询、冻结、扣划窗口,进一步规范协助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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