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铁法院涉交通刑事审判“五方联动”
2012-03-30 14:14: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桂 彤
  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近年来审理破坏交通设施、破坏交通工具等危及公共安全的案件中,出现鉴定结论表述不准确、证据证明力不足、影响打击力度的问题,主动倡议并协同公安、检察、政法、安监四部门,明确“三个重视”,达成“五方联动”共识,一举解决长期存在各部门单线联系紧密、整体沟通不畅、取证要件不明、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为确保实现铁路运输安全和平安广西两大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该院明确直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区内社会稳定的案件必须重视。特别是对破坏铁路运输设施、工具,从而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南宁铁路局正常运输秩序以及广西区内稳定和谐的案件,重点关注、齐抓严管、长抓不懈。

  明确直接影响案件质量的关键证据必须重视。各方严格按照刑法对此类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着力收集、审查涉及危害后果的证明材料。在准确区分此类犯罪与一般盗窃犯罪的前提下,严格取证、举证、质证、认证等各环节,确保关键证据确凿无疑。尤其局安监室出具的证明材料要求做到客观公正、结论明确、形式完备,对是否造成刑法规定的严重后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是否具备相当危害性、具备的危害性是否存在列车毁坏、倾覆的可能等情形,都要求作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表述。同时强调,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严格审查判断,确定真实可靠后,才能作为对司法机关定案的证据使用,避免为严打而滥打、乱打。

  明确直接影响办案质量效率的部门配合必须重视。在严格依法定程序办案的过程中,强调公安机关在取证上树立按犯罪构成要件收集证据,同时兼顾收集对嫌疑人有利证据的原则;安监部门提供证据时要排除干扰、客观表述、准确无误的配合原则;检察机关充分举证、严把定性关、公诉有力的原则;刑事审判严格审查证据、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裁判的原则;南宁铁路局政法办把握方向、及时协调、统揽全局的原则。各方自觉形成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分析问题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及时反馈的合作意识,以程序合法、实体准确为大前提,追求办案目标上的一致性、沟通上的流畅性、衔接上的及时性、质量上的稳定性以及效果上的共赢性。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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