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六点建议保障“稳中求进”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2012-04-10 08:59: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娄银生 研久 民尔
  针对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趋紧、部分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潜存的突出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2月下旬提交的“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涉诉矛盾突出问题的调查报告”,受到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

  江苏法院2011年民商事纠纷案件数量增长,标的额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比分别上升3.55%和17%。司法审判领域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引起江苏高院党组的重视,院长公丕祥今年1月要求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提供调查报告及建议。

  这份调查报告分析了突出问题:金融纠纷呈高发态势,金融乱象比较突出;市场交易诚信问题突出;部分中小企业生存经营困难,表现在个别外地来苏投资者的关联企业被集中诉讼,引发较大范围的连锁反应;股东权益纠纷增多,企业内部治理失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复杂,处理困难。提出了六点建议:加强对非传统金融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的控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和风险预警;加强与完善担保登记制度;加强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加强推行破产企业职工欠薪政府先行垫资制度。提出全省法院要突出把握经济发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依法服务大局、服务实体经济、规范金融秩序、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司法导向。

  江苏省委、省政府收到这份调查报告后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志军作出重要批示:“省高院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变化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新问题,摆出新对策,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很值得提倡,希望能够取得更多成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批示:“省高院深入调研形成的报告很好,对于加强经济形势研判,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请云峰、和平同志阅,认真研究吸纳有关建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批示:“根据罗书记批示要求,请汪泉同志并省金融办商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就涉及金融方面的突出问题,在调研分析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规范意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批示:“省高院这份调查报告,对当前涉诉矛盾问题抓得准,分析深入,提出的司法对策及建议针对性强,值得重视研究。有关具体建议,请省金融办、经信委研究采纳。”副省长傅自应批示:“请国柱、利中、汪泉同志阅示。省高院调查报告的六点建议请送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和参照。”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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