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不还一拖四年 法院执行半日了结
2012-05-25 16:12: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 作者:姚磊
  近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仅用半日就把案件了结。

  被执行人凌某于2007年7月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五万元,月利率8.775‰,2008年7月到期,另一被执行人王某为担保人。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告,被告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这一拖就是四年多,后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被告凌某和王某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发现案情较为简单,法律关系清楚,就直接通知当事人来到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努力做当事人的工作。很快当事人就还款事项达成了共识,担保人王某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得以执结,而这仅仅用了不到半个工作日的时间。

  事后,银行工作人员拉住执行法官的手连连称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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