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法院探索执行和解新途径促和谐
2012-05-28 14:47:05
     中国法院网讯 (王秋翔 庞婕)  今年以来,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新途径,把执行和解做为结案方式的重中之重,以和解促执行,以和解促和谐,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实现了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1-5月,该院已执结案件76件,其中执行和解40件,执行和解率达52.62%。

  如实告知案情。执行法官主动告知执行风险,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告知给申请执行人,或将申请执行人带至执行现场,让申请人知晓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使执行工作透明化,避免申请执行人产生法院执行不力的怀疑。

  穷尽执行措施。执行法官根据案件简繁程度,明确执行思路,对简易案件,以和解为主,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对疑难复杂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人的债权,为执行和解打下基础。

  注重特邀调解。主要邀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单位领导、亲友,特别是双方当事人都信服的人分别做双方的工作,推进执行和解。

  全程法律释明。由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和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后果警示和法律威慑,使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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