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院长手机号码 便于群众反映诉求
徐州两级法院院长对2564条短信条条有回复
2012-06-12 09:15: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宽明 慈延年 杨梅花
  “我叫王颖,去年7月11日,因8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到中院,交诉讼费71685元。去年底,被告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近日,你院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有退还诉讼费,请院长过问此事。”这是记者今天上午在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手机短信操作后台上看到的一条短信。记者下午拨通了王颖的手机,询问此短信的处理结果。他激动地告诉记者:“很快就收到院长的回复,已经去办理完了退费,真是方便!”

  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告诉记者,早在2010年7月8日,徐州中院以及所辖10个基层法院便通过徐州日报、徐州电视台、电台,向社会公布了两级法院院长工作手机号码。百姓可以把短信直接发到院长的手机上,院长可以在第一时间看到群众的诉求。

  “通过手机短信反映问题,已经成了当事人的习惯了。”徐州中院办公室主任李徐州介绍说,“这种手机短信平台是我们与徐州市移动公司合作建立的,专门用于短信收发,这样不会影响院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院长见到短信后,一般会在5分钟内回复当事人,并将短信转发给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任人一般会在半小时内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最终处理结果需报告院长。这种处理群众诉求的速度,比以往任何渠道都畅通、便利、快捷。”

  有信必复、有问必答、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已成为徐州两级法院院长处理手机短信的准则。2010年,徐州中院专门制定《办理院长工作手机短信反映事项实施细则》,从接受、登记、回复、转发、交办到反馈、通报、问责、归档等都有详细规定。据统计,截至6月11日,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对2564条短信条条有回复,346件所涉案件重点督办处理。

  铜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二庭庭长陈义告诉记者:“不久前,一条院长转发来的信息提醒了我,要及时将执行进程告知当事人,消除当事人的顾虑。以前我们只知道埋头干工作,较少跟当事人沟通。如果不是那个投诉短信,还真不知道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有那么多误解,也不会借此去改进。”

  “我们感到,现在总有一双双眼睛在盯着我们,我们必须时刻绷紧弦,生怕某一项工作没有做到位而影响了当事人的情绪、产生不和谐的因素。”贾汪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牧向记者坦言公布手机号码压力不小。

  短 评

  较之于传统的人民来信,手机短信有更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特点。传统的一封人民来信,从寄出到批办至少要一周甚至更长时间。以往,写信人常常为院长能否及时看到来信而纠结,有的甚至多次用特快专递寄送信件。徐州法院开通院长手机信息平台后,确保院长在第一时间看到信息,许多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这种做法畅通了民意渠道,赢得了民心。

  一个好的做法在于管用,不需要多复杂、多高深,需要的是简单、易操作、能解决实际问题。比起其他民意渠道,短信这种“自媒体”具有覆盖面广、反映问题方便快速的优势。在当前手机普及的大背景下,徐州法院的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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