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院16条措施维护金融安全
2012-06-12 16:08: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 作者:尹鹏亮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全市法院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16 条具体措施,以维护金融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中求进。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良给予充分肯定。

  该院出台《意见》的主要内容为“四个注重”维护金融安全,即注重通过审判依法惩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违法行为,妥处金融不良债权案件,保护金融知识产权;“四个保障”优化金融市场,即开展好金融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保障信贷市场优化发展,证券市场优化发展,保险市场优化发展,金融中介机构优化发展;“四个机制”实现金融债权,即实行对涉及金融案件的专项执行机制,对规避执行金融债权行为的制裁机制,对违反诚信主体信息的曝光机制,对非法干预金融案件执行的查处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金融债权;“四个合力”防范金融风险,即通过上下合力、部门合力、内外合力、法企合力等形式,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拓展金融解纷资源,协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全市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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