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法院法官下沉接地气 能动司法解民忧
2012-07-27 11:39: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吴海
  今年以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将审判职能线前移,做好新时期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龙门镇开展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活动,法官和调解员合力纠纷,建立由人民法院、镇、村、村民小组组成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化解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该院抽调了28名法官各包一个村委(社区),发放包村法官联系卡,方便联系,包村法官每周要与所在社区、村的调解员沟通一次,每月至少进村走访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积极参与纠纷调处,提前介入矛盾纠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解答有关涉法疑难问题,当好村委及当地群众的“服务员”、“调解员”和“宣传员”。每个村委设立了人民法院驻村委调解室,聘请并培训了106名在当地有较高威信的调解员,给28个村委、社区配送了总价值2万多元的法律图书,在村委设立法院书架,设立调解奖励机制,对调处成功的纠纷,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给予村级调解员奖励。

  浦北法院还通过村级调解员和包村法官就成功调解了65起涉及山林边界、土地使用权、相邻关系、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纠纷,并取得了初步效果,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如龙门镇马兰村委槐垌黄某三兄弟与蔡某家土地相连,2006年蔡某在填埋路基时排水道太小,每逢下大雨都造成黄某三兄弟位于下游的三块水田被淹没,不能生产。双方产生纠纷,村、镇司法、县移民局多次组织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双方经常为此事争吵,甚至拳脚相向,平时见面恶言恶语,严重影响邻里和睦。今年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法官进村入户,与村调解员、镇综治员一起处理纠纷,黄某兄弟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找到了驻村法官。驻村法官接到投诉后,与村干部、法院聘请的调解员到了委槐垌,召集双方到田里,双方陈述意见,村干部和调解员讲道理,法官讲法律关于相邻关系应如何处理,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双方冰释前嫌,愿意坐下来协商,达到蔡某扩大排水道,黄某三兄弟放弃赔偿损失的双赢协议。

  该院通过能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司法和社会、公众良性互动的生动实践,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产生,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活力,缓解法院压力,使群众在该村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不需经过诉讼就得到及时、妥善化解,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社区、村屯,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营造一个懂法、明理的民风氛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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