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在青海调研时强调
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012-08-10 15:23:00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赵阳
  8月7日至9日,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在青海省进行调研。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在青海调研期间,吴爱英与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等省领导就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交谈。吴爱英先后到玉树州司法局、玉树县司法局、玉树县巴塘镇司法所、青海省建新监狱、青海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黄南州尖扎县坎布拉司法所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吴爱英对青海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吴爱英到玉树看望慰问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职工。在玉树州司法局、玉树县司法局和巴塘镇司法所,吴爱英听取了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司法行政机关在灾后重建中的工作情况和干部职工的生活情况,对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入灾后重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吴爱英强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职责。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做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要认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就业、扶贫等重建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要围绕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和发展,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农牧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农牧区发展。

  在调研中,吴爱英与当地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亲切交谈,充分肯定了他们立足职能,热情服务各族群众的做法。她指出,积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任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更加有效地做好服务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要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要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针对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拓宽申请渠道、扩大援助范围,采取现场咨询服务、巡回灾区服务、上门主动服务等方式,努力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同志要切实关心司法行政干警,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吴爱英在黄南州尖扎县坎布拉司法所调研时,详细了解当地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她强调,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基层单位,在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全面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深入农牧区,深入基层群众,积极排查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农牧区、进寺庙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宣传民族团结、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在青海省建新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调研时,吴爱英还对做好监狱劳教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顾小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