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系统劳模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
牢记使命 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2012-08-24 08:53: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单玉石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广大法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灵魂工程,也为忠实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指明了方向。作为全国模范法官中的一员,我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自身价值。

  一、要始终坚持忠诚于党、牢记使命。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人民法官只有在灵魂深处打上忠诚的烙印,才能把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高度责任感转化为无穷的精神动力,才能勇挑时代重担。从农家子弟到全国模范法官,我所走过的每一步都是在组织的教育培养下进行的,是党和人民给了我许多荣誉。因此,我更应该做到政治上始终坚定,工作上始终尽责,把个人理想和党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比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投入到法院工作中去,创造新的工作成绩。

  二、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心为民。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切实做到为民司法,这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宗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首要价值取向,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增进群众感情,强化为民服务措施,提升群众工作本领,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要始终坚持公正廉洁、健康向上。公正,就是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健康向上的志趣情操,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坚守党员干部的道德操守,切实履行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崇高职责和使命。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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