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开庭审理刘志刚等26人涉黑团伙案
2012-09-24 11:40:39
湖南省永兴县法院公开审理涉黑犯罪团伙案
     中国法院网讯 (蒋立军 阳海盛)  9月23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窝藏罪9项罪名的刘志刚等26人涉黑团伙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是永兴县继“9.22”专案以后被告人数最多、犯罪事实最多、时间跨度最长的涉黑团伙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以来,被告人谭红波纠集被告人戴兴志等人结为团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03年以后,被告人刘志刚在谭红波团伙中暂露头角,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刘志刚、谭红波为首,以被告人彭杜、戴兴志等6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黄彬涛、邓磊等人为一般人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恶势力团伙自立帮规,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开设赌场、强揽工程、贩卖毒品、充当黑保安等违法犯罪手段攫取钱财近70万元,先后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盗窃、窝藏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该恶势力团伙长期为非作恶,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

  由于这起案件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4天时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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