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冻结显神威 节前和解案件结
2012-09-26 16:08: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荣叁 罗翔
  9月25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罗某被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冻结其工资账户后,罗某为在国庆节期间过上愉快的节日,主动向对方当事人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和解执结。 

  2008年7月27日、10月13日,罗某先后两次向黎某借现金各20000元,共计40000元;并写有借条分别限于2008年8月27日、11月13日还清。但还款期限期满后,黎某经多次催促罗某还款未果,于2009年9月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法院调解被告人罗某当庭偿还借款24000元,剩余的16000元,由罗某从2009年10月份起从其月工资收入中每月支付给黎某1000元直至还清借款为止。而罗某当次兑现24000元后一直没有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于2012年7月13日,黎某向凤山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找其并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能够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罗某一直置若罔闻,在接到执行人员电话号码后并未予以理睬,甚至不接听。

  经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罗某系教师,在凤城某小学教书,每月有固定收入,完全有履行能力。8月2日,执执行法官再次上门找其时,罗某明在家中仍不给予开门,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视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儿戏,明明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心存侥幸欲赖账,能拖就拖,面对此种情形,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决定对其工资账户进行司法冻结以示警醒。最终罗某为在国庆节前过上愉快的节日不得不主动向对方当事人履行了义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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