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
2012-10-23 17:13: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1993年10月6日,北京,本报召开庆祝创刊一周年座谈会
  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重申法院公告一律由《人民法院报》统一刊登的通知》(法[93]29号)。

  6月21日,新闻出版署批复同意《人民法院报》从1994年起由周一刊改为周二刊。

  8月14日至18日,本报在宁夏银川召开第二次通联会。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怀安出席会议。任建新为会议作出指示。

  10月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庆祝本报创刊一周年座谈会。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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