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行沐浴在阳光之下
――南丹法院“阳光执行”工作纪实
2012-11-21 10:43: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丹频道 | 作者:黄艳露
  让执行沐浴阳光,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人民法院开展“阳光执行”活动的指导思想。今年以来,南丹县法院开展了系列“阳光执行”活动,通过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监督见证执行及信息曝光措施等,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使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破解了一批执行难案件,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法院今天帮我执行得赔偿款,我的困难得到解决,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这是今年10月23日,申请执行人韦某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取罗某给付的工伤赔偿款时,对在场的法官和现场监督的各界代表表示感激时所说的话语。

  2008年3月14日,都安县地苏乡农民韦某到被执行人罗某采石场做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6月30日,韦某在工作中受伤,被送至南丹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008年11月1日出院。经南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韦某为工伤,河池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韦某伤残等级为捌级。2010年1月5日,韦某向南丹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年2月,该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裁决由罗某一次性支付韦某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工资及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8452.78元,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作出后,申请人韦某、被申请人罗某在规定时间内均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因罗某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韦某向南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南丹法院对罗某位于该县城关镇小场中平村的事故采石场进行查封,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罗某并到其家中做工作。2012年10月,罗某表示愿意赔偿韦某损失,但希望与韦某协商减少赔偿数额。此时,正在南丹县法院开展执行调研的河池市中院执行局王辉副局长了解案情后,要求南丹法院执行法官必须抓住被执行人有和解意愿的想法,做足工作,争取一次性执结本案,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并决定亲自指导该案执行。

  此前,该案已被选取作为南丹法院今年10月份开展的“阳光司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等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该案件执行,有了中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执行法官决定加快该案执行步伐。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协调沟通,最终申请人韦某表示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同意被执行人罗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40000元,双方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2012年10月23日,在罗某采石场,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南丹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县政法主管部门、县纪委干部、县检察机关反渎职局干部及群众代表的监督和见证下,申请人韦某与被申请人罗某正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罗某将40000元赔偿款交给执行法官转交到韦某手中,法院现场解除对罗某采石场的查封。

  这是南丹县法院众多“阳光执行”案件中的一起。为深入推进“阳光执行”工作开展,今年年初,南丹县法院成立了以副院长黄晓明为组长的“阳光执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阳光执行”活动实施方案。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南丹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执行工作实现了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执行的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全过程通过书面和网络形式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把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在今年受理的91件执行案件中,该院精心选取10件执行难度大、单位或个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组织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现场监督或了解执行案件情况,自觉接受来自权力机关及社会团体的监督。8月25日,该院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中,邀请申请执行人亲属“见证执行”,既融洽了法官与执行人的关系,又使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10月16日该院邀请工会干部和媒体记者深入厂矿企业对三起劳动争议案件监督执行;10月18日,该院深入罗富乡对一起兄弟间生命权纠纷案件开展执行,罗富乡两名人大代表现场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法院执行,既有效实现了执行公开,又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司法公正公开。

  在执行工作中,南丹法院还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现代媒体传播广、效率高的特点,宣传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理念和执行典型案例。此外,该院还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公开名单及个人信息,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被执行人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维护司法权威,掌握执行主动权。2012年7月28日,南丹县法院就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各界介绍该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执行难问题和解决办法以及取得的效果,向一部分申请执行人兑现执行款,同时公布一批执行“老赖”名单,发出南丹县人民法院2012年第一号限制高消费令,相关被执行人名单随后在南丹县电视台、社区公告栏等进行公开,信息公开一个星期后,一名被执行人到法院执行局表示主动还款。数据显示,自该院曝光第一批执行“老赖”名单以来,已经有十多位被执行人因为羞于曝光而主动来到法院还款,自动和解履行标的60多万元。

  “公开执行犹如一把亮剑,推动着法院执行工作的铿锵前行。”这是一名多次参与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人大代表的感言。南丹法院将继续沿着“阳光司法”的道路深入开展“阳光执行”活动,执行队伍将继续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锐意进取的精神,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执行工作深入发展,实现执行工作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将继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实现新突破。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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