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切实保障民生
——五年来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综述
2013-01-05 07:33: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反映到司法工作领域的必然要求。

  2008年以来,面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法院妥善处理各类涉民生的案件,建立健全便民网络,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再审机制不断完善,为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法院妥善处理各类涉及民生案件的努力成果,体现在很多领域。在涉民生案件审判范围方面,2008年至2012年6月,人民法院共审结财产权属确认、人身损害等案件6278393件。在服务“三农”方面,人民法院妥善处理土地征收征用、农民外出务工等案件,依法加大制裁惩处坑农害农行为力度。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2008年至2012年上半年共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6495496件。在维护行政相对人和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方面,2008年至2011年,共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诉讼案件138035件,城建等行政诉讼案件153447件。在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方面,2008年至2011年,人民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619件,总赔偿金额15666.1753万元。

  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便民网络、方便人民群众参加诉讼的努力成果,体现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巡回审判、法庭设置等领域。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方面,截至2011年,全国376个中级法院、2807个基层法院建成立案信访大厅。在巡回审判方面,五年来,人民法院大力弘扬“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优良传统,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在法庭设置方面,人民法庭真正走入村镇和田间地头,劳动争议法庭、妇女儿童权益法庭、环保法庭等一些专门法庭也纷纷涌现。在小额诉讼试点工作方面,人民法院多项便民措施大幅降低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成本,也有效缓解部分基层法院办案压力。在司法救助方面,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

  人民法院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努力成果,体现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惩戒规避执行行为力度等诸多领域。在清理执行积案方面,截至2011年底,人民法院共执结各类积案340.7万件,标的额约3430亿元。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方面,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与检察、公安、金融、国土、建设、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在惩戒规避执行行为力度方面,2011年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揭露了大量规避执行行为,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在执行工作信息化程度方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已经开通,收录执行案件信息630万件。

  人民法院再审机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诉求渠道更加顺畅的努力成果,体现在审查更加专业规范、审理更加公开高效、涉诉信访形势持续向好等方面。在再审审查方面,仅民事再审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就先后出台十余件司法文件和个案答复意见,有效实现了民事再审审查的专业化发展。在再审审理方面,2008年至2012年6月,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86168件,其中改判49282件,发回重审21725件,再审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占同期全部诉讼案件的0.21%。在涉诉信访方面,五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源头治理、领导责任,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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