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夺在押人犯 组织者逃亡五年后获刑七年
2013-01-16 09:21:53
     中国法院网讯 (赵晓畅)  “传销公司”四名高管因涉嫌非法经营在酒店内被警方控制后,公司行政部总经理林宗积带领数十人冲进酒店,将四名高管中的两人劫走,并将警方扣押的涉案物品转移,逃亡5年后,林宗积投案。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以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判处林宗积有期徒刑7年,其他参与者也分别被判处1年至6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年3月23日,北京百姓天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平谷区平谷镇开业,该公司销售所谓的保健品“白顺丹”。公司规定,每人交3600元就可能当E级店主,通过发展下线,逐步升级为市级、省级代理。员工计酬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截至2006年底,该公司砸天津、内蒙古等地发展配送站2000多个,累计销售额为6亿多元,所有钱款全部打入公司高管的个人账户。2006年12月29日,内蒙古警方到平谷将4名高管控制,并扣押了该公司的电脑等物品,并临时看管在东晓新越酒店内。

  2006年12月31日凌晨,该公司41岁的办公室主任林宗积组织上百名传销人员冲进酒店,看管民警上前阻拦,但“寡不敌众”,该公司高管王晓敏和刘文堂以及被扣押的财务均被劫走。

  庭审中,林宗积承认参与了强人,但不承认他是组织者,只称“当时人太多了,很混乱,我是跟着大家一起去的”。在公诉人出具多份证据后,林宗积最终承认自己组织抢人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宗积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夺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押解的犯罪嫌疑人,其行为已构成劫夺被押解人员罪,被告人林宗积又伙同他人转移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亦应依法惩处。最后,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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