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满园春”
——山东日照开发区法院女子合议庭工作纪实
2013-02-02 13:48: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伟力 王 勇
  “原告李某,你与被告自由恋爱,志趣相投,婚姻基础很好,婚后两人又相互照顾,感情也不错,只因被告生育女孩而起诉离婚,你不觉得太草率了?”“你女儿可爱吗?喜欢粘着你一起玩吗?看着她一天天长大,你没感到这也是一种幸福?”

  一句句充满柔情、耐人深思的话语,直击原告内心最深处,说得七尺男儿泪如雨下。

  “各位法官,我知道错了,我申请撤回起诉。老婆,今后我一定好好待你,和你一起培养照顾好我们的女儿。”

  1月18日上午,一起因生育女孩引发的离婚案件在“女子合议庭”法官们和风细雨般地教育引导下完美化解了,一个濒临离散的家庭得到了圆满复合。

  这样的画面,自2012年5月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女子合议庭”以后,人们经常可以看到。

  说到“女子合议庭”设立的初衷,法官宗卓英深有感触:“婚姻家庭纠纷看似案子小、法律关系简单,但矛盾冲突很大,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激烈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为此,我们通过调研,创设了全市首家婚姻家庭‘女子合议庭’,从审判长、审判员到书记员由清一色的女性组成。这样,既有利于培养专门审判人才,提高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质效,又可以充分发挥女性法官心思细腻、侠骨柔情、善于揣摩当事人心理、善于做细致耐心调解工作的优势,使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地化解消融,营造出美满和谐的家庭和社会氛围。”

  “女子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审结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6件,其中调解撤诉48件,调撤率高达85.7%,取得了“无错案、无信访、无投诉”的良好效果,当事人对女法官的司法公正率、服务满意率均实现了100%。

  不久前,女法官们还从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和减少法院工作流程两方面入手,与他人合作设计出“离婚证明书”,免费向无法调和的离婚当事人发放,既有效地保护了离婚当事人在办理再婚、房屋买卖、资产变更、子女出国、户籍更改等方面的个人隐私,又省去了有关部门及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或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重复劳动,取得了“多赢”效果。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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