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案是我本职工作”
——北京海淀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庭审纪实
2013-02-20 07:43: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岩 周元卿
  新春伊始,寒风依然凛冽,但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里,原、被告双方却如沐春风。在党的十八大代表、海淀法院副院长宋鱼水的耐心主持下,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原、被告最终握手言和,共同探讨着今后的合作发展。

  这是一起著作权纠纷,原告乐视网与被告新浪公司就电视剧《男人帮》订立了《网络视频点播权节目购销合同书》,后新浪公司在其经营的看点网提供该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乐视网认为超出了授权范围,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双方是因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产生的争议,所以在庭前我也向双方提出建议,希望合同的经办人能出庭作证。”宋鱼水介绍说。

  在宋鱼水的建议下,乐视网的合同部主管出庭作证,29岁的女主管因为第一次坐在法庭上,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没关系,这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你坐下来慢慢看。”宋鱼水一脸的和蔼。

  倾听完合同的签订过程及原、被告的质证和辩论意见后,合议庭成员进行了初步合议。此时,宋鱼水已经胸有成竹,“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约定了授权范围。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新浪公司有了新的经营方式,那么,乐视网能不能继续分享利益,这要看双方之前是否考虑了这个问题。”宋鱼水停顿了一下,“双方争议的焦点很明确,各方也都充分发表了意见。我想问一下,双方还有长期合作的打算吗?”

  双方当事人均点头称是。

  “双方既然都有长期合作的打算,那我希望能进一步沟通,以这一个案件来解决此类问题,最终达成双赢。”

  “我们公司也有与新浪公司长期合作的意愿,可以考虑调解。”

  “调解方案呢?”

  “10万元吧。”

  “被告有什么意见?”

  “我们已经支付过数百万元的高额费用,所以10万元数额过高,我方希望不超过5万元。”

  “这样吧,合议庭需要先进行合议,我也希望双方能本着长期合作的意愿,再考虑一下。”看到双方有调解的诚意,只是在数额上有些分歧,宋鱼水宣布暂时休庭。

  休庭时间里,宋鱼水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在她的说服下,双方欣然达成一致,由新浪公司向乐视网支付5万元的赔偿金,而乐视网也爽快地答应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她不仅仅是将案子审完了,而且还对双方的证据进行分析,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和参考,有利于我们企业未来的发展。”新浪公司法务人员很兴奋,“她现在是院领导,还能亲自审理我们的案件,说明非常重视这次庭审,与她的沟通确实让我们获益匪浅。”

  “审案是我本职工作,通过庭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这种面对面的沟通方式更直接,更有优势。”宋鱼水这样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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