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静委员:改革有亮点 工作有实绩
2013-03-06 08:53: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沈 荣 徐晓琴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我想是作为政协委员可以更深入、更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对比律师和政协委员两个视角所带给她的对法院工作的不同感受。

  虽然是新任全国政协委员,但彭静已经是连续三届的重庆市政协委员,参加了不少重庆法院开展的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以及各种听取意见建议的座谈活动,对法院工作并不陌生。

  “印象最深的还是重庆法院近几年的改革和创新。”彭静说,一个亮点是司法拍卖改革,它构建起了涉讼资产的阳光交易平台。第二个亮点是执行分权改革,这种分权制衡的办法很好,最大限度堵塞了执行权寻租空间,可以有效避免权力被滥用。另外,重庆法院近几年创新不断,推行诉讼心理干预、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建立法官任职“单方退出”、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等,这些举措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口号,重要的是落实到具体措施上。”除了改革创新,彭静还谈到了重庆法院的司法便民举措。“重庆法院提出了‘让老百姓不出乡镇就能打官司’的目标,并为此着力打造起一个包含便民诉讼联络站、诉讼联系点、诉讼联络员的便民诉讼网络。这个便民涉讼网络可不是花架子,我这里是有详细数据的。”说着彭静翻开了自己联系法院工作的专用笔记本,上面整整齐齐记录着一排数据:“全市便民诉讼联络站272个,便民诉讼联系点1142个,便民诉讼联络员6227名”。

  彭静说,“据我了解,约占重庆法院案件总量六分之一的纠纷是依托便民诉讼网络得以化解的,这说明重庆法院的便民诉讼网络切切实实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另外,重庆法院还推出‘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开通了网上预立案、网上信访、网上监督、网上执行线索举报等功能,以进一步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司法理念、工作实绩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是值得推崇和肯定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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