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2012年湖北法院主要在五个方面实现新发展
2013-03-07 17:52:42
     中国法院网讯  3月7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做客中国法院网与中国长安网联合推出的“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访谈一开始,李静就向广大网友介绍了湖北全省法院2012年的整体工作情况及工作亮点。

  李静说,去年湖北全省法院的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全面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湖北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把依法办案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去年一共受理各类案件527007件,审执结504750件,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开展了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以攻克“瑕疵案”为突破口,组织开展诉讼信访案件、庭审、裁判文书“三项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三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安排,重点对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司法鉴定、涉诉资产评估拍卖等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整治审判纪律、司法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廉政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水平。

  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力度,完善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力度,通过抓基层打牢全省法院工作的基础。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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