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三方面着手推动加强公信法院建设
2013-03-07 17:54:44
     中国法院网讯  3月7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做客中国法院网与中国长安网联合推出的“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在回答主持人关于司法公信建设的问题时,李静表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司法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批示中,也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最高法院也提出要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她介绍,湖北法院从三个方面着手,推动加强公信法院建设。

  第一个方面是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是创建公信法院的保障。湖北全省法院将以“公正、廉洁、为民、务实、文明”为标准,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铸就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锻炼全面过硬的司法能力,培养文明务实的司法作风,树立清正廉洁的司法形象,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第二个方面是公正司法,公信法院来自于公正司法,就是要严格依法办案,象习总书记所要求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司法首先是办好案件。案件质量效率是法院的生命线,也是法院赢得司法公信的基础。作为法院,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同时,要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司法公开,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也“倒逼”案件质量的提升。今年湖北法院将以重点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通过发布新闻、设立开放日等方式,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今后,湖北全省法院将继续扩大接受监督的领域和范围,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联络工作,认真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履行法院职责。

  第三方面是做好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在法院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当事人服好务。湖北法院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解决法官对当事人的感情问题,提升司法的亲和力。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感受到司法公正,感受到法官的文明。同时要办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特别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落实好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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