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评查”:内强素质 外树公信
2013-03-08 09:45: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忠好 周瑞平 高正 周建 张怡
黄山市屯溪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与法院庭审评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2012年,安徽法院将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作为法院队伍练内功、审判工作打基础的得力抓手,以评查促整改、促培训、促提高,推动了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进一步增强,庭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庭审功能进一步发挥;裁判文书制作更规范,表述更准确,说理更透彻。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指标普遍提升:全省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9%,案件申诉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3%,涉诉信访比上年下降18.6%。

  突出“三提升”主线

  推行“四个查”模式

  “两评查”伊始,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即明确提出,围绕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制定全省法院活动实施意见,将活动分为学习动员、实施评查、整改提高、总结表彰等四个阶段进行,分阶段细化了76项具体的目标任务。各级法院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参与,政工部门统筹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综合部门有效保障的工作格局。安徽高院领导带队,对全省16个中级法院和80个基层法院实地督查指导,中级和基层法院班子成员普遍站在一线抓评查。

  为把“两评查”活动落到实处,安徽高院在组织全省法院干警学习讨论、知识测试、评先表彰外,还突出进行了“四个查”。

  普遍查,确保全员参与。省高院统一规定评查范围和评查比例,各级法院普遍建立台账,量化评查任务。全省法院共评查庭审32176件次,评查裁判文书26062篇,均大幅度超过预期评查目标,全省法院一线法官全员参与,普遍接受和参与多次评查,评查规模和范围前所未有。

  随机查,确保评查实效。上级法院按照审判条线随机检查,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组织本院随机抽查,共随机抽查各类庭审1929起,裁判文书近万篇,保证了评查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

  重点查,突出领导带头。对院领导、审判业务庭长的评查任务作出硬性规定,省高院班子成员带头参加评查,全省各级法院班子成员、审判业务庭长共参与评查庭审1737件次,评查裁判文书约4000篇。

  开放查,推动司法公开。全省法院共实施庭审开放评查1478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评查庭审和裁判文书9784人次,回收评查表格、群众满意度测评表2万多份;对110个案件庭审进行了网络直播,在线浏览达280万人次;发布裁判文书40多万篇,有效增加评查透明度,赢得社会理解支持。

  注重解决问题

  健全评查机制

  在“两评查”中,安徽法院注重发现问题。所有评查一律双向开展,审判一线法官既作为“运动员”接受评查,又作为“裁判员”评查其他法官;所有评查一案一表,逐案评分,现场点评,强化交流互动;对发现的问题由各级法院与上级法院业务条线分头汇总通报,条块结合,不留死角。

  注重整改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设立专门的整改提高阶段,梳理总结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限期整改解决。

  注重强化培训。针对评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在岗位培训中设立审判技能课程,对全省法院审判一线法官进行专题培训;按照预备法官职业技能标准,对2012年新任职的427名预备法官进行达标训练,同时,对业务能力较弱的青年法官进行定人帮带训练,对审判辅助人员开展岗位练兵。

  注重健全机制。安徽法院推广运用裁判文书校对系统,降低差错率;推广运用数字化法庭系统,常态化采集庭审音频视频。探索在案件庭审、文书签发、案卷归档等环节进行规范化、常态化的评查,将评查情况纳入干警执法档案和岗位绩效考核范围,有效推进司法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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