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舒:“敢言”的关键是要把个人利益和履行代表职责区分开
2013-03-12 18:17:16 | 来源:新华网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连任代表谈依法履职”的网络访谈。邀请黑龙江省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大电机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王波、民建福建省副主委、泉州市主委、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山东省东营市蜜蜂研究所所长、民建东营市委主委宋心仿、河南省开封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负责人郭建华、《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5名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中国新闻网记者]中国新闻网网友[爱知识]问陈舒代表:陈舒代表您好!一直很敬佩您敢说真话、敢讲真话的代表风范,请问您担任代表以来,您感触最深的一件事是什么?是什么力量支持您当好人大代表的?

  [陈舒]谢谢这位网友提了这么好的问题。说我敢说真话,我觉得这是一个代表履职应尽的责任。要说我特别有感触的一件事,正好我们现在国务院的体制改革,职能改革里提到了“统一物权登记”的事情,在物权法开始讨论的时候,关于是不是要把物权的统一登记写进物权法,当时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我来开座谈会。为了准备好材料,我在广州做了很多调研。因为广州毗邻香港,我还到香港去做了很多调研,拿了很多材料。我来了以后,就跟某一个部委讨论这个问题。他们觉得还是应该各自登记,我认为不统一登记会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就以房屋和土地为例,在很多地方是分开登记的,我就讲分开登记,有的人把土地抵押了,实际上盖房子能不能离开土地呢?不可能。但是因为是两个证,他重复又拿房屋抵押一次,这对债权人是极不负责的。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不详细讲了。统一登记其实不存在什么困难,我把在广州调研的情况以及在香港调研的资料都拿出来,基本上它的条件和登记资料是重合的,分开登记只会降低行政效率,而不会增加行政成本。当时讲了以后,再通过全国人大的调研,为我们物权法规定物权的统一登记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所以我认为我们代表要做敢言的代表,关键一条是要把个人利益和履行代表职责区分开。代表应该履行国家、人民给我们的职责,不是为个人谋利益。以前我是职业律师,我当选代表后,就到律师协会工作,我觉得我们是祖国母亲的儿女,要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为祖国母亲作出贡献。这是我心底的话,所以我做什么事情,只要认真调查了,实事求是,符合法律规定,我就没有什么不可以讲,没有什么不敢讲。而且从实践来看,我做了11年的代表,我提出的这些建议,这些法律案很多得到了采纳,所以我也感觉到非常欣慰。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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