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获嘉涉黑案开庭 郭逢涛等19名被告人受审
2013-04-12 11:02:12
     中国法院网讯 (陈和耀)  4月8日至11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郭逢涛等19人涉黑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郭逢涛等1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妨害作证,包庇,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公司印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虚报注册资本等多项罪名。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3年以来,被告人郭逢涛(男,44岁)为谋取经济利益和扩大自身影响力,开始纠集周边农村有恶名的无业青年和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大肆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郭逢涛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程龙、郭逢有、郭逢河、丁德瑞、郭龙钊、陈习庆为积极参与者,被告人郭松河、天云飞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003年至2012年,被告人郭逢涛通过有组织地指挥其组织成员采取恐吓、威胁、滋扰业主、开发商及施工人员,制造借口围堵施工工地大门、通行道路等手段迫使他人退出市场公平竞争,逐渐垄断建筑市场。同时采取串通投标的非法手段承接一系列建筑工程等业务,从中获取巨大的非法利益。采取暴力、威胁、殴打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30余起,致使8人轻伤,11人轻微伤,毁坏物品价值2万余元,给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的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该案为获嘉县最大的涉黑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稳定。为保证案件的依法公开公正审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和获嘉县公安机关专门抽调司法警察和部分公安干警精心部署,确保案件地顺利审理。

  庭审持续了四天时间,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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