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案审判庭试点工作
2013-04-19 16:01: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宁频道 | 作者:韦欣
  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于去年年底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为了在全市推进试点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任务,近期该院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完成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设置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紧锣密鼓的准备,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今年4月1日起实现了人员到位、办公场所到位、案件网络归口管理到位等“三到位”,正式对外开展审判业务,目前已陆续受理了一批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减刑假释案件。

  在全市法院下发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将全市基层法院作为试点工作的配套单位,明确了案件受理范围,要求年底内全市法院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并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归口管理。同时将试点工作分成三个阶段进行,对每一个阶段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要求全市各法院根据方案,结合自己的情况制订本院的具体方案,并予以认真贯彻落实。

  试点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基层法院的调研和指导。该院成立了由主管副院长余万庆担任组长的试点领导小组。余万庆近期带领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基层法院,对各院开展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督促各院尽快采取措施推进本院试点工作。

  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市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考评范围中予以考核。近日,该院将原来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单项考评扩大到对全部未成年人案件进行考评,并认真修订完善各考评标准,将是否按时保质通过试点工作验收也纳入少年法庭建设的一项考评内容,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对试点工作的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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