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特大制贩毒品案开庭 23名被告人受审
2013-05-09 11:05:44
     中国法院网讯 (刘卫华)  5月7日至9日,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恩施州最大的制贩毒案。据了解,侦查期间,利川市公安机关历时8个月辗转湖北、浙江、上海、成都和重庆5省市,于2012年4月捣毁了以何华明为首的特大制贩毒团伙。此案涉及地域之广、现场缴获的毒资之多在湖北省同类案件中均属罕见。

  5月7日9时整,庭审正式开始,身穿橘黄色囚服的23名犯罪嫌疑人被法警押进法庭,容纳120余人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此次到庭的23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50岁,年纪最小的只有22岁。23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3名女性。在旁听席上不少人是被告人的亲属,其中年龄最大的有60多岁的老人。

  在长达22页的起诉书中,公诉机关指控了何华明等23名被告人的14起犯罪事实。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何华明安排宋大荣分别带被告人何超、曾祥红、罗雕、谢楚健到四川成都联系杨君臣、刘盛学,分四次购买麻黄素共计13000克,在利川市都亭办事处普庵村四组草坪巷95号出租屋内,分四次制成冰毒共计7737.5克。已贩卖7618.37克,共同获利80余万元。

  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2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制、贩毒的数量有出入。除1名从犯外,其余被告人均委托或由法院指派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在庭审中,据主犯何华明交代,2011年11月下旬,他派宋大荣等人携带20万元现金租车赴成都购买麻黄素及相应的配料。宋大荣在成都联系刘盛学购买了1000克麻黄素及相应配料后回到利川。宋大荣、林峰、邹定明利用该麻黄素及配料在利川市草坪巷95号出租屋内制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从此,他们走上了制贩毒的不归路,其中一些被告人自己也参与了吸毒。

  在出庭受审的过程中,何华明一直低着头,只有在接受讯问时才偶尔将头抬起。经法庭讯问,被告人何华明承认自己也参与了吸毒,并称自己团伙制造出的毒品他都“品尝”过,“纯度一般”。花白的鬓发和忧郁的神情,令这位曾经开着红色宝马风光一时的“农民大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了许多。庭审过程中,有几位被告人一直低头抹泪,一些被告人的亲朋好友也在旁听席上泣不成声。

  整个庭审持续了3天,仅法庭举证、质证就用了一天半的时间。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延期宣判。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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