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系列摄影作品被侵权 著作权人起诉维权
2013-05-24 15:19:16
     中国法院网讯 (刘虹蕴)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安徽省天然摄影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原告系“艺人大S(徐熙媛)、何润东婚纱主题摄影作品”(“第一·费加罗”主题摄影作品1,作登字:2011-D-323-01及作品“第一·费加罗”主题摄影作品2,作登字:2011-D-324-01)的著作权人,享有对上述作品的完整著作权。2011年5月,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合法授权,在其经营的网站http://www.vv8.com/上擅自使用并传播上述摄影作品中的1张照片:天使的爱14,并插播大量商业广告。原告发现被告的侵权行为后进行了公证,并委托律师发函主张权利,但被告对此置之不理。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讼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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