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有益于人们的事
2013-03-10 11:06:43 | 来源:正义网 | 作者:刘仁文
  2012年,哪些人物应当被记载并书写篇章?从推动法治进程的角度来说,无论是声誉满堂的大家还是默默无闻的草根,只要其心诚挚,其志坚韧,其行光彩,就应该位列口碑铸成的“金榜”之上。

  “2012中国十大影响力法治人物”中的陈卫东教授是对刑诉法修改作出贡献的代表性学者之一。他推动技术侦查等“特殊侦查措施”写入刑诉法。不仅赋予特殊侦查措施合法性,更对其适用作了严格规范,使权力在法律“束缚”下依法而为。

  年度报告中引用的事例提醒我们既要注重体内监督,更要注重体外监督,体外监督的效果要远比体内监督好。报告中提及的法治人物之一韩德云律师就是一个例证,他连续两届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较真官员财产公开。现在,为什么腐败问题较为严重?难道是刑罚还不足够严厉吗?答案显然不是,只是这些措施比起官员财产公开这类事先的体外监督措施来讲,实在是作用小而成本大。虽然韩德云律师已经收到中纪委的回复,说正在加快起草进程,但早在1994年就进入立法规划的财产申报法到底何时出台,还不得而知。这和陈忠林教授连续8年呼吁劳教改革、张朝祥连续4年执著提案加速黄河大桥由收费向公益的转化进程一样,说明一个制度的改革、一种做法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

  一种不好的制度和做法的改革需要一个过程,一种好的做法要不断完善并最终在全社会产生影响也需要一个过程。无论是在哈拉海一呆就是23年的乡村法官翟树全,还是13年来致力于摸索出一套治理社区乱象的“草根经”的“草根书记”杨兆顺,都说明了坚持的重要。还有身残志坚的模范检察官马俊欣,不忍归来的援藏律师马兰,舍己救人的见习警官李博亚,以及追捕缅甸毒枭的政法精英湄公河案专案组,他们都是我国法治战线的优秀代表……不管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不管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只要坚持做有益于人们的事,人们就记得他、感谢他!

  作为学者,我还有两点体会:一是要不断呼吁、反复呼吁,有的东西即便看来是常识,但对有关决策者而言,可能还需要不断深化认识。专家学者作为一个独立的职业群体,应当本着良知和勇气,适当超前,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要区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一个问题从理论上解决了,并不等于实践就一定可以得到解决。如何缩短二者之间的距离?积极开展对策性研究,以尽快推动制度的变革,我认为这也是学者们应当予以重视的。我个人对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以及官员财产公开等问题关注已久,但感觉有些问题还是常研究常新——只要问题还没有解决,我们就不应当松懈。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