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口谎称毒品为糖果 男子大量运毒获刑15年
2013-07-26 11:24:55
     中国法院网讯 (贾毅)  今天上午,北京铁运输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运输毒品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3年1月28日1时5分许,安检员何某在北京站进站口第2号安检仪前对进站旅客进行手检,被告人张某某将他携带的黑色挎包从安检仪检查后,往大厅里走,安检员何某按照正常的手检程序碰了张某某的上衣口袋,见其两侧口袋鼓鼓的,何某就问张某某里面装的是什么,张某某说是给小孩带的糖,何某让其将口袋内物品拿出来看看,张某某应允。随后,何某带张某某来到旁边的安检桌处,何某再次要求张某某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看看,此时张某某开始闪躲,拒绝掏出口袋内物品让何某检查,僵持了一分钟之后,何某只好叫来旁边的执勤警察,并告知“他身上有可疑物,不接受检查”。公安人员知悉情况后对张某某上衣兜内的可疑物进行现场盘查,张某某开始亦在推诿,未交代任何情况,直到兜内的可疑物被取出后,经盘点,共有8包白色晶状物体。张某某无法狡辩,承认其携带的是冰毒,并称毒品是自己花了近6万元从广州买来的,要乘坐火车带到沈阳。后毒品经鉴定为甲基苯丙胺,共273.39克。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遂根据其前科及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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