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不够同时支付行政罚款和赔偿责任怎么办?
2013-08-30 15:50: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晓蕊
  问:我们公司是个小公司,专门生产儿童食品。前一段我们公司生产的儿童奶粉被查出有质量问题,有好多孩子食用奶粉后受到伤害,因此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因为奶粉的质量问题,又被处以行政罚款。现在我们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同时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和支付行政罚款,这样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情况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独立存在,并行不悖。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同一责任主体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承担罚款、罚金及没收财产等行政或刑事责任时,三种责任就发生了冲突,难以同时适用,必然会产生哪一种责任优先适用的问题。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就是解决这类责任竞合时的法律原则,即同一责任主体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时,优先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你们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同时赔偿被害人和支付行政罚款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以此弥补你们的违法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作者单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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