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有组织制谣传谣敲诈案
2013-09-08 14:13:21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公安部8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批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例。在“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11个网站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同时,江苏警方又成功侦破系列自建网站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案件。

  据悉,在公安部指挥部署下,江苏警方近日在徐州成功侦破一起自建网站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系列案件,打掉以仲伟、樊宇肖、鞠俊等人为首的四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破涉及7个省27个城市的网络敲诈勒索案件12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2011年5月以来,江苏省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多家单位接到“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网站发来的传真信件或自称网站记者编辑打来的电话,称采写了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负面新闻,要求出钱摆平,否则将在网站进行刊登炒作。一些被敲诈单位从维护形象、消除影响角度出发,多以花钱消灾的方式解决事情。掌握相关案件线索后,江苏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徐州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经缜密侦查,一个以仲伟、窦玉刚为首的自建网站假冒记者、疯狂实施敲诈勒索活动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仲伟,男,45岁,江苏省金湖县人,中专文化,曾在金湖县邮政局工作。2010年以来,仲伟相继注册了“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社会网”、“时代焦点网”、“今日视点网”、“现代焦点网”等六家网站,自任网站负责人。此后,仲伟伙同他人,通过自建的这些所谓新闻和维权网站,假冒记者的身份,以在网上发布或扬言发布负面新闻为由,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疯狂实施敲诈勒索,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北、贵州、山西等地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窦玉刚,男,48岁,江苏徐州市人,大专文化,当过中学老师,后在徐州经济开发区政宣办工作。在仲伟犯罪团伙中,窦玉刚承担了主要爆料人的角色。2011年以来,窦利用在政府宣传部门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向仲伟爆料供其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并以中间协调人的身份出面“摆平”事情,与仲伟瓜分敲诈勒索所得。

  犯罪嫌疑人黄涛,男,24岁,河北邢台人,其在北京从事软件工程师工作时结识仲伟,2011年10月被仲伟聘为网站管理员,在敲诈勒索活动中专门负责发帖、删帖和组织网络“水军”恶意炒作。

  就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不久,仲伟、窦玉刚团伙还刚刚“敲得一笔”。2013年4月,徐州经济开发区一房地产公司收到一份以“社会焦点网”的名义传真过来的“新闻稿件”,称公司某地产项目存在违规问题,拟在网上刊发曝光。几天后,一自称是该网赵姓记者打电话到公司,要求公司负责人到北京解决此事。出于维护公司形象的考虑,公司负责人在北京与“赵记者”见面商谈。见面后,该公司拿出合法审批材料,证明没有“新闻稿件”中所写的违规一事。“赵记者”却称“越是假的老百姓越愿意看”,威胁说如果发到网上将对公司形象不利,提出花20万元摆平此事。后公司找到以“善于”摆平类似事件的窦玉刚出面作为中间人,最终分两次共支付10万元了结此事。警方后来查明,“赵记者”即为仲伟,其爆料内容正是窦玉刚所提供,敲诈勒索所得钱款被仲伟和窦玉刚平分。

  像这样内外勾结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犯罪手法,仲伟和窦玉刚早已是轻车熟路。2011年以来,仲伟仅勾结窦玉刚实施类似的网络敲诈勒索案件就达13起,涉案价值达70余万元。如,2012年11月,窦玉刚将道听途说的所谓徐州经济开发区某外资企业“零地价”用地的情况提供给仲伟。仲随即就此编撰一篇“新闻稿件”,并以“社会焦点网”的记者的身份传真给该企业一份“核稿函”,扬言要在网站刊发,最终敲诈勒索26万元,其中仲伟分得14.7万元,窦玉刚分得11.3万元。

  在侦办仲伟等人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案件时,徐州警方顺藤摸瓜,又分别破获了以樊宇肖(女,43岁,江苏南京人,自称中国地方新闻网江苏频道负责人)、鞠俊(男,32岁,江苏南京人,自称某电视台外派江苏摄制组负责人)等人为首的另外三个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的团伙。这四个团伙有时单独作案,有时交叉结伙,相互提供线索实施敲诈勒索。如在敲诈江苏淮安一单位时,仲伟向樊宇肖提供所谓该单位存在商业贿赂的信息,樊宇肖直接根据仲伟的爆料整理出一篇稿件,并给该单位发了一份“核稿函”,要挟对方称如不花钱“处理”将进行网络炒作。后通过所谓“赞助费”的形式,两人平分了敲诈得手的2万元。

  经初步审查,仲伟等四个犯罪团伙,分别形成了爆料人爆料、枪手加工材料、网络推手炒作、网站管理者发帖删帖、幕后策划者实施敲诈勒索的完整链条。这四个团伙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均利用自建或租用的所谓“权威”网站,假冒记者的身份,先在网站发帖或将拟发的帖文传真给被敲诈对象,以要求核稿为名施加压力,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得手后,再进行删帖或承诺不予“报道”,有的还会在其网站进行所谓的正面宣传。为掩人耳目,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勒索钱财时还以所谓“赞助费”、“广告费”等形式给受害方开具票据。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犯罪团伙为了更有效地向被敲诈对象施压,刻意虚构“显赫身份”,极力显示自己“来头不小、能量很大”,都会把自建的网站冠以“中国”、“社会”和“焦点”、“热点”等名称,吹嘘是“中国最富价值、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并且还是“党政部门决策参考及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和渠道。”此外,他们还伪造大量五花八门的“新闻工作证”,编造“合法”的记者身份,并在自己的名片和核稿函上醒目地印上网站由诸如全国人大、中纪委等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字样,并经常吓唬被敲诈对象称要将情况报送中央有关部门、抄送中央新闻单位,阵势十分唬人。被敲诈勒索对象经常不明所以,难以查探虚实,往往怀着花钱消灾的心理让其屡屡得逞。

  如仲伟就曾在其名片正反两面均上印上国徽,并介绍其网站是由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华新闻集团、全国新闻网络协会、世界中华民族协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合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主管。网站编委会还下设华东区委会、华北区委会、华南区委会、西南区委会、特区委员会,仲伟自任华东区委主任。

  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不法分子以在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信息为由,对他人实施威胁、要挟,索取公私财物的敲诈勒索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警方也提醒,遇到网络敲诈时,受害人要切实提高法律维权意识,认真核实嫌疑人的网站信息、单位情况与个人真实身份,并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顾小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