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法院运用互联网送达方便外地企业诉讼
2013-09-26 15:00:54
     中国法院网讯 (陈兴安)  “用互联网和电子邮箱送达材料,让我到安乡打官司仅仅往返一次就够了,而且用一个月就打赢了官司,真心感谢安乡法院的法官们!”近日,江苏某物资外贸企业的张总由衷地对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说。

  2010年6月,江苏某外贸公司因需要向东风汽车发电厂销售煤炭,于2010年12月与安乡某发展公司签订烟煤购销协议书,由安乡发展公司提供煤炭,江苏外贸公司逐步付款到发展公司。截止到2011年底,双方因各种原因终止了合同,但没有进行结算和退款,遂江苏外贸公司要求退回剩余货款。

  2013年7月,江苏某外贸公司向安乡法院立案庭咨询,得知可以邮寄立案,他们立即寄来了诉讼状和证据复印件。次日,通过审查后立案。三日后,收到诉状的安乡发展公司要求与江苏公司协商开庭时间。为方便外地企业,减少路途往返的时间和费用,安乡法院运用高科技手段,利用电子邮箱送达传票和相关材料,还利用互联网平台提出了一些调解意见,对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虽未达成调解协议,但双方的观点都已经十分清楚,为开庭做好了充分的准备。8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安乡法院当庭宣判被告立即返回货款12万元,外地企业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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