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法官现场勘察巧解邻里“风水”难题
2013-10-09 08:43: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邵阳频道 | 作者:杨成林 朱黎源
法官正在测量水渠宽度。
  “感谢法官,经过你们上门调解,李平昨天已将靠在我家门窗的厕所拆除了,且翻新加固水渠,妥善解决了我们由来已久的邻里矛盾。”10月7日清晨,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新田铺法庭庭长接到新田铺镇喻家桥村3组王方的电话,这起因建房而影响所谓的“风水”纷争,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邻里和睦。

  原告王方与被告李平系新田镇喻家桥村3组东西相邻的邻居,王方建房时中间预留1.5米的水渠及过道,李平新建房屋时却紧邻水渠,没有留出水渠和过道空间,房屋的下水管道装在王方的水渠中,而且将自家厕所建在王方的门窗下。王方认为影响自家的风水和正常生活,阻止被告施工。被告李平始终坚持建房经审批是合法的,王方既不准李平安装下水管,也不准其在水渠上扎建房支架,李平建房的支架都是沿墙用铁丝斜着绑住的,建房师父需系着安全带才能施工,非常危险。

  为全面了解纠纷的原因,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调查及与其他邻居交流,查明纠纷的起因及两家的矛盾焦点,办案法官邀请村干部到现场进行调解,从法理情的角度引导双方维护邻里关系。

  “王方,农村新建房屋是大事,邻里之间行个方便就是做好事,现被告无法正常安装建房支架,却又坚持施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可能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就是最灵验的‘风水’,双方都让一步。”法官耐心劝解原告。

  “你愿别人的厕所对着你家的门窗吗?建房是好事,要使用他人水渠需要征得对方同意,与其提心吊胆的建房,不如心平气和地谈协商方案。”法官从法理与习俗的角度细致的开导被告。

  通过法官情与理的“梳理”,原、被告的均流露出和解之意,承办法官立马邀请村干部和群众亲友参与到案件调解中,尊重乡村习惯,本着“与邻为善”的原则,最终被告同意拆除厕所,原告补偿被告拆迁费300元;同时,被告负责将原告的水渠翻新加固,原告也同意为被告提供排水和通行的便利,双方限期15日内履行完毕。国庆期间,双方如约履行调解协议,一起因建房引起的邻里纠纷,在情与法的交融中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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