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前哨站” 平安建设“桥头堡”
——广西横县人民法院校椅法庭创建规范化法庭纪实
2013-10-09 14:32: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卢才德
  广西横县人民法院校椅法庭地处横县中部的校椅镇,建于1952年,是横县最早成立的法庭之一,管辖校椅、云表、石塘、陶圩、镇龙、马岭等6个乡镇和镇龙、石塘两个林场,辖区面积1200多平方公里,人口30多万。五年来,校椅法庭立足本职,结合法庭自身的特点,完善各项软硬件建设,积极做好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工作和服务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深受当地群众的好评。今年9月,该庭荣获全区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加大法庭软硬件建设,强化司法便民职能

  2006年10月,校椅法庭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整合诉讼资源,搬进了新的办公楼,按照规范化法庭的建设要求,对法庭的软硬件进行全面改进,2007年5月,经验收,达到了全区二类规范化法庭建设的标准:一是修建了大审判庭1个、小审判庭2个,立案信访室1间,调解室1间,档案室1间、图书室1间、法官办公室6间;二是设立安检处,修建文化长廊;三是在法庭大门悬挂电子荧屏,滚动播放相关信息,法庭内设立导诉牌,方便群众诉讼;四是设立“立案信访窗口”,主要职能是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申诉接待等八大功能;五是安装POS终端机,方便群众刷卡缴费;六是建立电子远程签章,四级网络延伸至法庭,告别了领取通知、文件、审阅文书、减免诉讼费用、盖章都得派人驱车往返于乡镇和县城之间的历史,与上级实现了数据传输、资源共享及网络通信。该庭推行立案、办案流程化管理,提高了法庭的工作效率。在工作运行机制上,做到了立、审一站式服务,把法庭打造成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小法院”,切实减轻群众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

             延伸司法服务,突出便民主题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施善兵指出,人民法庭是司法为民的“前哨站”,是平安建设的“桥头堡”,所以,一定要严格遵照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切实把法庭的硬件、软件建设放在首位,以方便群众“打官司”、减少群众诉累作为目标,完善各项基础建设;要把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常态化常抓不懈,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把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做到近距离直面群众,真正了解群众的诉求,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以此提升法院的公信力。

  该庭正是基于此,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处于司法为民最前线的优势,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利民诉讼,服务“三农”发展。

  设立立案信访窗口,灵活立案方式,减轻群众诉累。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该庭实行法官轮流窗口值班制度。群众来到该庭立案,在窗口就能得到一站式服务帮助,即可完成立案审查、材料收转、刷卡缴纳诉讼费用、司法救助、查询咨询等事项,同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辟绿色立案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诉讼负担。灵活立案方式主要有:电话立案,针对一些外出务工较远不能直接到庭立案的群众,可打法庭电话由法官告知其立案所需材料并邮寄,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即可立案;上门立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或残疾人,可电话告知法官,由法官根据要求上门立案;巡回立案,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等等。五年来,共收转诉讼材料1500多份,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共409件,为95个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达4万余元。

  实行无假日法庭,巡回办案,成为群众维护权益的“110”。辖区内一些边远山区群众到法庭办一次事不方便,他们往往是趁圩天赶集之机才得以到法庭立案、咨询,如果赶上圩天正好是双休日或节假日,群众就难以立上案、办上事。针对这种状况,该庭从便民利民入手,设立“假日法庭”,在节假日期间均安排有专人值班,受理案件、调处纠纷,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主要做法是:针对辖区乡镇圩天的时间差,派出法官到所在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巡回立案点,方便当事人立案,并适时进行调解;驻足田间地头,以“唠家常”的方式了解群众的诉求,当事人要求立案并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上街设立法律咨询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普法释法的同时,对当事人要求立案的当即立案。五年来,该庭在节假日期间共受理案件275件,调解案件205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巡回立案共407件,就地开庭195件。如2011年3月的一个周末,该庭法官成功调解原告韦某与被告陈某自愿离婚,使来自镇龙乡山区的原告及来自湖北农村的被告一次性办完所有法律手续,第二天即可赶回广东上班。2012年5月,该庭法官放弃周末休息,驱车上千公里到广东省四会监狱成功调解原告李某与被告魏某离婚一案。

  因地制宜,实行“夜间送达”、“田间送达”。针对辖区茉莉花农当事人花期在外劳作,白天无人在家的情况,该庭灵活采取“夜间送达”、“田间送达”等工作方式,把案件材料及时送到当事人手中。主要做法是:白天送达不能的,通过电话预约,约定当事人夜间在家时间再送达,对那些欲规避法律不愿签收相关法律文书而与法官玩“捉迷藏”的当事人,采取夜间“突然袭击”的方式送达;当事人不在家的,若知道其务工地点明确的,即驱车或步行至田间地头送达。五年来,该庭通过这种方式送达案件287件,即送即调的案件达146件。此举既提高了送达准确率,又加深了法官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群众对法官的信任。

            优化审判资源,推行片区法官制度

  横县是中国茉莉花之乡、农业大县,校椅法庭所辖区域又是横县的农业重镇,特色产业多,该庭辖区内有从事茉莉花、甜玉米、蘑菇、淀粉生产加工、农产品仓储、物流等特色产业企业不下40家,产业规模上亿元,其中40%以上的企业都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这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制约企业的发展。针对这种情况,该庭结合工作实际,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优化审判资源,推行片区法官制度,通过印发法官联系卡,对辖区内的企业实行按乡镇分片区负责制,充分发挥片区法官熟悉管辖区域方言、民俗民意的优势,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减少企业运行的法律风险,使企业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零距离法律服务,招商引资项目的业主为此感慨横县这块投资热土没有地方保护主义。五年来,片区法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0多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纠纷100多起,其中70%调解成功。片区法官对辖区内企业采取不定期上门释法、提供法律服务等措施,既保护了当地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又为当地群众提供了更多就地就业的机会。

          拓宽服务领域,为妇女儿童的权益送法下乡

  该庭重视法律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渠道和载体,司法宣传从以往的“坐堂办案”转而进村屯,为老百姓提供“零距离”法律咨询服务。

  2013年3月14日上午,该庭妇女儿童维权岗女法官深入横县马岭镇龙坪第八社区,开展“以案说法话维权”知识讲座,为当地的妇女同胞送上一份丰厚的法律大餐。该讲座主要以“离婚案件中妇女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为主题,通过解读真实的案例,向农村妇女同胞讲解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并就“如何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如何应对家庭暴力”、“如何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离婚后如何妥善处理婚生子女的抚养关系”等有关妇女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讲解,使广大妇女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该庭将“以案说法话维权”常态化,进村屯、社区普法宣传10场次,为学生上法制课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大力培育法庭文化,提升法庭文化内涵

  该庭以创建规范化法庭为契机,结合创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有利时机,营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庭文化氛围,不断加大文化建设力度,倾力打造法庭文化建设特色品牌。

  该庭在做好法庭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绿化庭院,美化法庭环境,通过悬挂名言警句、法谚法语,传递古今中外法律文化;展示“公正、为民、廉洁”的人民法庭庭训,树立“五个严禁”、“六个一律”警示牌,时刻警示干警,接受监督;定期开展读书与思考活动、组织干警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推进学习型法庭建设;定期更换宣传板报,图文并茂宣传法院工作;设立法庭图书室,目前拥有图书上百册,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设立法庭荣誉室,激励干警发扬传统,创先争优;开辟法庭文化长廊,诉说法庭走过的60年风雨历程。近年来,该庭先后有三名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课程,三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庭干警均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全庭重视调研,五年来,共上报各类材料150篇、调研课题5篇、论文7篇、案例10篇,其中有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多篇信息被《中国法院网》、《广西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采用;组织干警参加文艺汇演、书画展、演讲比赛,先后有两名干警的作品分别荣获南宁市法院系统书画作品三等奖、优秀奖,一名干警荣获县党建课件演讲比赛二等奖,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

  五年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878件,为该院受理案件最多的派出法庭,结案1876件,结案率为99.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服判息诉率96.4%,上诉案件的发改率为零,裁判正确率为100%,无涉诉上访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自治区高院、南宁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团市委、市中院授予全区法院系统“优秀人民法庭”、“人民满意的法庭”、“南宁市先进集体”、“南宁市文明单位”、“全市政法系统百个基层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南宁市青年文明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人多次获得区、市、县级表彰,多年来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实现了“零违纪、零投诉、零追究”。今年9月,该庭荣获全区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副庭长黄常荣获“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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