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他人QQ骗取钱财 法院公安联动追回赃款
2013-10-22 09:11:17
     中国法院网讯 (廖建英)  QQ是当前人们使用次数最多的通讯工具,它发挥着越来越多的作用:可以和好友进行交流、可以和对方语音视频面对面聊天、可以传送文件、邮件等等。然而有的人却利用这“即时通讯工具”骗取钱财,终究未能得逞。近日,四川省广安区法院和广安区公安分局联动执法,及时帮被骗取钱财的受害者追回赃款。

  2012年5月11日中午,广东男子黄某盗用了受害者李某好友唐某的QQ号与李某聊天,并用唐某的头像与李某进行视频聊天,取得了李某的信任。后黄某说自己最近做生意急需资金,希望李某看在老朋友的面子上借款10000元,李某当即就答应了,并来到农业银行向黄某提供的账号汇款10000元。汇款后,李某与唐某电话联系,方知自己上当受骗,李某急忙向广安区公安分局报案,公安分局遂查询了黄某的账户,发现李某存取的10000元黄某尚未取出,立即冻结了黄某的账户。由于一直未能抓获黄某,李某便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广安区法院起诉黄某,要求黄某退还现金10000元并承担损失3000元。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向黄某公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广安区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向李某返还1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黄某的账户是在广东开户,执行法官决定委托广东某法院扣划黄某的存款10000元。执行法官遂将法律文书寄至广东某法院,广东某法院依法将黄某账户上的10000元扣划至广安区法院标的款账户。李某到法院领取这笔款时,执行法官忍不住再次提醒李某:“QQ的确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变化,但是也要长个心眼,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啊!”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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