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出庭作证耽误了工作怎么办?
2013-10-24 10:05: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青烨
  问:我是一家IT企业的派驻工程师。今年6月份,我目击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时找到我,录了我的证言。最近法院也找到我,要求我配合出庭作证。但最近因为工作较忙,我负责的岗位十分重要,公司领导十分不愿我花半天时间去当庭作证,并说如果我要出庭作证,只能算事假,要扣除我的全勤奖。请问我是否可以以耽误工作为由拒绝法院出庭作证?

                                重庆廖某

  答:劳动法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个人认为,你按时出庭作证,是履行法定义务的表现,单位应当从各方面全力予以支持。你单位领导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提交书面证言、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3)路途特别遥远,或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第一百八十八条 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如你的工作确实不允许你离开,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核准后,采用书面证言或录音录像方式作证。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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