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背后的法治理念
2013-11-05 09:33: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潼关频道 | 作者:吴仕春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洁的法条文字背后不仅反映着社会发展变化的脉搏,还能深刻折射出一个社会奉行的法治理念。

  日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通过。这次修改,既及时回应了近年来群众购物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着重强调消费者的维权保障,内容上值得充分肯定,而仔细把握消法修改的内容,却能够清晰感受中国法治理念的进步气息。

  注重信息披露,彰显公正法治理念。新消法增加了网购等非现场购物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真实、必要的信息。信息披露不仅是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从法理学上看,更是对实体公正的坚守。不公正的根源,大多来自信息不对称。信息对等交流,是经济流通领域的重要因素,是市场主体有序融通的重要规则。

  注重无因退货,彰显理性法治理念。新消法增加了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网购等非现场购物永远存在理性与盲目的激烈博弈。一方面,足不出户可以任意畅购天下物,另一方面,网购毕竟不是“眼见为实”,可能存在盲目倾向,货到之后“捶胸顿足”的场景并不鲜见。无因退货,就是用法治手段引导群众的理性消费行为,彰显理性作为法治理念核心元素的重要地位。同时,无因退货也充分兼顾了商家的合法权益,既列明了不宜退货的若干情形,又要求买家承担运费,还包括了“退货商品应当完好”的合理法律类推。该制度很好地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利,内容本身就是一种法治理性主义的完美体现。

  注重隐私保护,彰显保障法治理念。新消法建立了对个人信息保护完整制度,要求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保障权益,特别是在力量不均等、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在法治社会,群众合法权益既包括有形的财产人身安全权益,也包括个人隐私信息等无形权益。对于信息传播高度迅捷、财产形态逐渐虚拟的当今社会来说,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轻则干扰公民日常生活,重则可能导致公民重大财产和人身安全损失,必须从法律手段着手予以规制。

  任何一部法律都是当代社会史和思想史。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凭空想象的产物。消法简洁的法条文字背后不仅反映着社会发展变化的脉搏,还能深刻折射出一个社会奉行的法治理念。总体来看,我国在改革开放至今的法治建设进程中,法治理念日渐深入人心,由法治理念决定的立法技术、主旨、立场及倾向均向着更加巩固执政基础、更加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注重实体公正方向发展。这些法治理念上的进步成果,正通过每一部新制定或新修改的法律体现出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前进步伐的最好印记。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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