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断高压线致雇员重度烧伤 雇主担责赔款23万
2013-11-19 14:16:06
     中国法院网讯 (李琳)  陈先生在北京市顺义区承包绿化工程,雇佣员工种植树木。因拉树的货车不慎挂断高压电线,导致其员工谷先生被高压电击伤。故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陈先生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决赔偿其医药费等损失237700元。

  原告谷先生诉称:2011年5月1日,原告经人介绍到被告承包的绿化工程所在地从事树木种植工作,地点位于顺义区木林镇王泮庄村。双方约定:原告每种一棵树,被告支付劳动报酬7元。2012年5月14日下午16时许,原告因案外人孙某驾驶装满树木的货车将高压线挂断,导致高压线将原告击中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北京军区总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造成原告全身大面积重度烧伤。为治疗所受伤害,原告住院期间有八次手术治疗,住院102天。综上,原告认为,原、被告属雇佣关系,对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此,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275682元。

  被告陈先生辩称:我已经为原告垫付24万余元。认为这起事故是案外人孙某引起,应当由孙某承担责任。

  顺义法院审理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查明的事实,谷先生系受陈先生雇佣从事劳务,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陈先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陈先生主张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谷先生人身损害,陈先生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顺义法院判令陈先生赔偿谷先生医药费等237700元。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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