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法院成立厦门首个审矫衔接工作站
2013-11-26 14:23: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陈于婧 蓝水凤
  11月22日,福建省厦门市首个审矫衔接工作站在集美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这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后,集美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小胡,16岁,年少的他因一时冲动,讲哥们义气,在一个十五岁朋友的召集下,和几个同龄的同学在放学的路上围堵另一个学校的学生,并用铁棍造成了被害人轻伤。因都是一群十六周岁的在读学生,双方家长已就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最后小胡被集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庭审时小胡还面临着初三毕业后择校就学的问题。

  近日,集美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陈法官专程走访了小胡,面对法官,小胡表示,自己现在通过自主择业,正在一家工厂上班。他对自己当时动手打人的行为很后悔,也不再和那些“损友”联系交往了。在审理小胡寻衅滋事案件中,陈法官还发现,家庭关爱的缺失,亲子沟通的不足,也是造成小胡走上犯罪的重要原因,放不下心,又专门跑了一趟小胡家。小胡的父母亲表示,自己也认识到以前对孩子关心不够,没有注意到青春期孩子的心理变化,现在正努力帮助孩子一起改过自新,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走访小胡,判后回访帮教,是审矫衔接工作站的一项重要职能。根据《集美区法院、集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审矫无缝衔接的工作意见》,工作站将具备审前调查评估、矫前法制教育、矫前材料接收、矫中情况通报、矫后情况通报、判后回访帮教、接收矫正申诉、组织联席例会等八方面职能。

  “工作站建立以后,将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数据共享。”陈法官介绍到,在案件审判前,司法行政机关可通过审前调查评估作为审判提供有效建议,第一时间掌握拟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信息,并及时开展矫正工作。此举更好地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统一登记接收,实现审判工作和社区矫正无缝衔接,杜绝漏矫情况发生,也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使社区矫正工作能够发挥最大的社会功效。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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