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枪支出卖盈小利 致人死亡糊涂老翁陷囹圄
2013-12-26 14:32:19
     中国法院网讯 (冯艳)  年近八旬的老翁魏某,因见钱眼开铤而走险,竟私自制造枪支并予以出卖。怎料买枪人与朋友持枪将人打死,脱不了干系的魏某也为自己招来了一场牢狱之灾。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五年。

  广西浦北县的魏某虽已年近八旬,但因早些年从事过机器修理、安装等工作,所以他颇喜欢摆弄机械类的东西。魏某在家里经营着一个打铁铺,平时主要是修理自行车、打刀、铲等。然而,做这些赚钱很少,且很辛苦。近几年来,魏某竟将目光落在制造枪支上。因为有不上人上门找魏某帮制枪,并应允每支枪给二、三百元钱。魏某也知道私制枪支是违法的事情,所以一时还犹豫不决。但那些人都信誓旦旦说只是为了打猎,而且神不知鬼不觉。终于,魏某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开始琢磨起制枪技术。

  2012年的某一天,一名年青人王某找到魏某要求给其制造猎枪,并提供造枪材料给魏某。很快,魏某便制好两支一长一短的击发式猎枪和弹式砂枪。魏某以每支300元的价钱卖给了王某。魏某没想到制枪卖来钱这么快,一时间为自己找到发财的门路而沾沾自喜。然而,买枪人王某却没有魏某想得那么简单,他因与黄某有过节,已准备持枪“教训”黄某。2013年3月29日,王某、李某寻找黄某打架,李某使用王某的短砂枪射击黄某,致黄某身亡。这起命案发生后,随着调查的深入,枪支的制造者魏某很快被牵扯进来。得知东窗事发,魏某懊悔不迭,但已是悔之晚矣。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猎枪两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本案中,被告人制造枪支卖给王某,只是为了盈利而非法制造,没有制造枪支提供给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故意。被告人魏某非法制造枪支与黄某的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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