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开审一起涉恶案件
44名被告人 起诉书念了40分钟
2014-01-17 09:28: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龙江 高建业
全案被告人44名,涉3项罪名。
  为强揽项目土方施工权,不惜聚众斗殴;开设游戏厅疑被人举报,便指使他人将对方游戏厅砸毁;向人索要“保护费”不成,便多次骚扰直至对方屈从。1月15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及社会恶势力的刑事犯罪案件。

  44名被告人 涉嫌三宗罪

  1月15日8时30分,案件准时开审,44名被告人在武警的押解下被带上法庭。团伙“老大”钱峰今年42岁,初中文化,经商,曾因流氓罪、敲诈勒索罪入刑八年。在所有被告人中,年纪最小的金某年仅19岁。

  庭审现场,长达29页的起诉书公诉人整整念了四十多分钟。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钱峰、罗大喜、吴延博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一直谋图强揽位于蚌埠市淮上区的某建设项目土方施工权。2013年4月17日下午,钱峰先后指使罗大喜、吴延博带人前去阻挠该项目部施工。当晚21时许,罗大喜邀集其他几名被告人再次来到该工地阻挠施工,与施工方发生冲突,双方用砖头、石块互相扔砸。罗大喜被对方打伤后,向钱峰报告事情经过,后在钱峰的默许下,邀约他人带刀、钢管等作案工具进行“报仇”,对多名受害人实施非法控制和殴打,造成多名受害人轻伤或轻微伤。

  公诉机关还对另外4起分别涉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的案件提起公诉。据公诉机关指控,钱峰等44名被告人自2010年前后至2013年4月,共实施5起犯罪事实,涉及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3项罪名。

  “老大”否认指控 多人受过刑罚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钱峰为了不当目的,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致两人轻伤,三人轻微伤,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社会影响恶劣;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钱峰予以否认并辩称,2013年4月17日,自己并没有指使他人阻挠工地施工。当晚在接到罗大喜的电话后,他还劝阻不要打人,也没有再邀集其他人,自己到达工地时,刚开始并没有看到斗殴现场,且手中并没有凶器。针对敲诈勒索犯罪,钱峰称自己从没有去游戏厅闹事,也没有威胁对方不给“保护费”就干不下去等。

  在讯问中,罗大喜坚称自己不是“恶势力”。他辩称,“4·17”案件中,钱峰确实指使他去项目工地,但打架过程中自己并没有让受害人自残;在其他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自己没有邀人打架,发生冲突后,其他人对受害人实施了追砍,但自己手中并没有凶器。

  面对被告人的辩解,公诉人多次提醒被告人仔细回忆,如实回答,争取从轻处理,但钱峰、罗大喜等被告人仍对部分指控予以了否认。

  44名被告人中,多为当地无业人员,有24人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更有数人是“二进宫”。

  在当天的庭审中,44名被告人聘请的辩护律师和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共37名,占满了审判台下方的半边空间。为确保庭审安全有序,当地武警支队派出数十名武警和当地特警承担了庭审安保和押解工作,在分别讯问的过程中,数十名被告人被分别羁押在法院的六个法庭内,并由武警战士实行一对一的看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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