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QQ引诱女童裸聊 截图胁迫欲强奸被判刑
2014-01-21 14:17:59
     中国法院网讯 (李大鹏)  2014年1月20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QQ视频引诱女童裸聊,趁机截图胁迫强奸案,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

  2013年10月6日,合肥市人汪某通过QQ与被害人小丽(化名,2001年1月生)、小红(化名,2003年10月生)视频聊天时,通过播放淫秽影片、图片等方式引诱小丽、小红二人在视频中模仿影片中的动作,后小丽、小红两人按照汪某的要求在视频中将衣服脱光,并按照汪某所发送的淫秽图片做动作。汪某乘机在视频中截图,并威胁小丽、小红与其发生性关系,否则就将截图照片散播出去。当晚小丽在父母陪同下到霍邱县公安局报案。2013年10月7日,汪某乘车至霍邱县城关镇,在霍邱县城关镇某宾馆202开房,并在QQ上要求小丽、小红去宾馆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被霍邱县公安局抓获。

  霍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使用胁迫手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从重处罚。被告人汪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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