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土地套粮食直补款 河南省四村干部获刑罚
2014-01-28 14:47:17
     中国法院网讯 (张勇)  村干部作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基层干部,本应为民服务,河南省太康县转楼乡的四名村干部却利用这一便利条件,虚构土地亩数,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不仅损害了基层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自己还落了个锒铛入狱的下场。近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荣、王某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王某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判处陈某才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9年3月,太康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11年对该县新增土地发放种粮补贴,委派国土资源部门对转楼乡12个行政村实施土地综合整理项目,转楼乡一行政村四名村干部利用上报新增耕地之机,将行政村282亩耕地重复申报为新增耕地,经县财政局核减56亩后,认定行政村新增耕地面积为226亩。四名村干部经预谋后将其中146亩新增耕地面积按照行政村村民原所占地亩数的比例均分到村民名下,将剩余的80亩新增耕地面积数分摊到四人或四人家庭成员名下,然后在三年时间内,共多领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直补款25605.6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案发后赃款已退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身为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乡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整地面积手段,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直补款并将其中的25605.6元据为己有,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四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四被告人服判,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马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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