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冰洋食品公司诉华伟饮料厂侵害设计专利权
2014-02-13 14:47:36
     中国法院网讯 (丁欣 李智涛)  认为侵害了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北京市北冰洋食品公司(以下简称北冰洋食品公司)将北京市华伟饮料食品厂(以下简称华伟饮料厂)告上法庭。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北冰洋食品公司诉称,2013年4月,北冰洋食品公司将重新设计的“北冰洋”汽水包装瓶申请为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3年8月获得授权。其后,北冰洋食品公司发现华伟饮料厂生产的“津泉源”汽水所使用的玻璃瓶与北冰洋食品公司享有专利的“北冰洋”汽水包装瓶型外观完全一致,构成对北冰洋食品公司所享有的汽水瓶外观设计专利的侵犯,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华伟饮料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华伟饮料厂辩称,其是2001年注册成立的饮料公司,其生产的“津泉源”汽水并未使用北冰洋食品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该外观设计中的内容属于现有设计,已被申请无效并正在进行无效审查程序,故不同意原告北冰洋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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